鬼迷心窍(第2页)
谢宥笛认识卓裕十七八年,从小学到高三这俩都是同桌。谢宥笛觉得又冤又怨,说自己性晚熟都是卓裕给祸害的——从来没有跟女生同桌过。
卓裕自小又是那种板板正正的俊朗。不管老少男女,见到这个人,第一印象出奇的统一:秀骨清像,不仅好看,还合眼缘。
就这么个教科书般的帅哥搁旁边坐着,谢宥笛哪还有收情书、收秋波的份。
后来高考、大学、工作,卓裕没长歪,气质愈加无法无天。
再后来,已近三十而立。卓裕成熟、潇洒,还有一种隐隐约约的消沉颓感,以及十分欠揍的渣男气质。工作时他又习惯戴眼镜,度数低,镜片薄若无物。某一瞬抬头——
完蛋了。
又能贴上个斯文败类的标签。
可谢宥笛觉得,这货好看归好看,但少年时那股恣意风发的劲儿跟漏气的球似的,也慢慢萎靡不见了。
上一回,谢宥笛连哄带骗地让卓裕出来吃了个饭,结果菜没上齐那姑娘就走了。谢宥笛火冒三丈,“你有点儿绅士风度好不好!至少把饭吃完行吗!”
卓裕懒在沙发上,大长腿往前一支,胸腔微微下沉,神色顿时委屈上了,“是你这女同学先甩的我。”
谢宥笛后来一问,还真是。
女同学说:“早知道是他,我才不来呢。这位换女朋友比换衣服勤,并且酷爱撬墙角,跟网红厮混在一起。看见漂亮的就打赏,知道‘嘉年华’吗?三千一个,闭眼刷,刷成了榜一大哥。”
“对,我是喜欢斯文败类这一款,但我不喜欢败类啊。”
败类不是风流,而是下流。
正常脑瓜子的姑娘,哪个敢喜欢这样的男人?
但只有谢宥笛清楚,其实,卓裕跟这俩词都沾不上边。
刚想为哥们儿解释两句,女同学捋了捋腮边的发丝,委婉道:“迪迪,虽然我拒绝过你,但你也不能因爱生恨,这么报复我吧。”
“??”
扯淡吧!
“我没让你去相亲,真是正经事。”几声急促鸣笛入耳,谢宥笛按着喇叭不耐烦地说:“这边堵车了,十分钟没动过。给你个地址,帮忙去拿一下我妈的衣服。”
“这么早,不堵了你再去。”遇红灯,卓裕拉上手刹,滑下半边车窗过风。
“早什么早,那店五点关门。”谢宥笛说:“今天不拿回去,萌萌能把我给劈了。”
萌萌是谢宥笛母亲的小名,每叫一次,妈必打。不等卓裕答应,谢宥笛的导航地址就发了过来。四方框里,店名醒目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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