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灯
护眼
字体:

长晴歌手(第3页)

章节目录保存书签

一阵漫长的等待,他终于接了电话。

陈炽开口:“你在哪。”

对面的声音很嘈杂,大概猜的出他在公共场合。

“陈红又出差了?”

“嗯。”

“我在酒吧里,怎么,想来找?”

“嗯,无聊。”

“哎呦卧槽,陈大爷这是怎么了?不是一心只读圣贤书吗?”

“……”

“你他么别废话。”

“行行行,惹不起。港门街,长晴酒吧。”

什么烂名。

陈炽灭了手中的烟,简单套了件棒球服,他便出发了。

徒步走着,十分钟便到了。

走进了酒吧,酒吧里布置得十分绚烂。粉色蓝色和紫色的光相互映照,映在吧台前的透明高脚吧椅,角落里沙发上的文字上也写满了桀骜不驯的字体。

总之,这个酒吧里到处透露着朋克风。

令人惊讶的,酒吧是二层的,地下酒吧的中央,有一个巨大的舞台,那正是驻唱闪闪发光的工具。

显然,地下酒吧的人更多。

许淋森也在里面,陈炽穿过嘈杂的人山人海,终于在吧台前看见许淋森。

走近吧台,调酒师很熟练地问了句:“你好帅哥,喝些什么?”

“冰水就行,这位帅哥不喝酒。”

许淋森替他答道。

陈炽的确不喝酒,于是便微微点头,应了他的回答。

许淋森抬眼示意,额咯:“看,那是谁。”

陈炽随着他的眼睛望过去,舞台上有位正在整理麦克风的驻唱,手持吉他,皮肤白到发光,长发披在肩上,额前的齐刘海飘起,双目含情,等待着伴奏。

是沈厌。

“长晴的王牌歌手,沈、厌。”许淋森道。

接着,她的声线响起:

“你们好,我是沈厌,下首歌曲《陪你度过漫长岁月》。”

声音落地,响起雷鸣般的掌声与欢呼。

这首歌当年并不大火,韵律并不符合潮流。

舞台上的她确实比学校里更漂亮,更从容、自信。

陈炽看得有些怔了。

伴奏结束,歌声响起。

“走过了人来人往,

不喜欢也得欣赏,

在举手投降以前,

章节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