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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3 章(第1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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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。

比起树,旁边那堵墙更碍事,那就是肇之远家里的东院墙。

陆银桥伸手拍了拍老槐树,算是和它打过招呼了。

她搬走之后,没再住过老胡同儿,眼下突然回来,连空气里的土灰味都觉得亲切。她们家所在的这一片儿,在老话里就叫胭脂厂,是北新市最后的老城区。旧时候的胭脂厂是三教九流聚集的地方,里边什么人都有,足足横跨两个街区。如今百年下来,已经成了无数代人的故居,硬是拆不动,逐渐演变成了“三不管”地带。十二条胡同儿横亘其中,弯弯绕绕,最后又都拐了回去,还是围着一座肇家大院。

传言不少,后人已经不知道真假,只能当成故事听。陆银桥还记得,老人提过,肇家这座庞大的院子过去是族人世袭的府邸,曾经大修过一次,没想到地下挖出了巨大的狗头金,加上他祖上显赫,在那种还时兴题字的年代,有人上赶着来拍马屁,因此这院子得名,就叫“半城金”。而后时代变迁,肇家前两代人里又接连出了军功赫赫的大人物,于是和他家有关的事轻易提不得……这些八卦起来,足够外人喝上几盅了,可陆银桥就是想不通,这样的人家,为什么要和他们做邻居?

两年下来,她家的门板和那棵树,已经快把肇之远的东院墙都挤塌了,但院里那位爷连半块砖都没修过。

这大概就是市井的好处了,要想讲理,纯靠耍嘴皮子,别管什么厉害人物,一旦到了胡同儿里,都要多走几道弯。陆银桥的父亲曾经是个远近闻名的市井泼皮,胆子不小,生生在肇家人的眼皮子底下抢来半块地,直接盖起了楼房。老街坊低头不见抬头见,大家族的人顾及身份,陆续搬离了老院子,没人愿意拉下脸皮和他们计较。最后剩下这位没什么出息的子弟肇之远,打小就是个不安分的纨绔。他非说喜欢接地气的地方,于是活到三十多岁了,还觍着脸住在胡同儿里,仗着他自己的脸皮比城墙拐弯还厚,再加上他也不愁买卖,手里真有两座矿,就这么活活赖在院里不走了。

如今,陆银桥回身转个弯,一路上多走几步,直接站在他院子的正门外,盯着头上的匾额看。

她打心眼里对肇之远心服口服,两年多的日子说不上多长,一眨眼也就过了,但要真说短,足够一个人改头换面,可她现在走到肇之远门前,才发现一切都没变。

石墩子后边的砖裂了,早早空出一道缝。她记得自己被赶走那一年,眼看着那条缝里长出草,如今又到了夏天,那草竟然已经冒出一尺来高。

而他还住在这里。

时间已经过了九点钟,街坊四邻都起来了,胡同儿里家家户户挨着住,开窗关门都是动静,一片嘈杂。

西边拐出一个女人,已经上了年纪,端着保温盒,一看就是刚买完早点要回去,她见到陆银桥有点诧异,一句话没收住,直接问出来:“哟,银桥啊,你回来了?”

对方应该住在远处的胡同儿口,过去应该也是半生不熟的关系。

陆银桥笑了笑,实在想不起她叫什么,只能胡乱找一个最安全的称呼,尴尬地打了个招呼说:“是,刚到的……大妈您起这么早?”

这位不知姓氏的大妈有点莫名其妙,左右看看,显然时间已经不早了。她又顺着陆银桥的目光抬头,皱着脸说:“你回来就好,赶紧让你们二爷修修这院儿吧,他又不缺这仨瓜俩枣,弄得跟闹鬼似的,像什么样子。”

她说完就走了,扔下陆银桥一个人,对着残破的匾额丢人现眼。

“半城金”这名字狂妄,字却有来头,是用真金浇铸的,结果时间太久没人管,可能被人偷偷刮了,也可能只是没扛住岁月风霜……反正过到如今,上边的“半”字掉了一半,只剩下个“二”。

肇之远的懒散德行被人调侃得多了,在街坊四邻的嘴里,就顺着院子把他喊成了肇二爷,他丝毫没觉得丢脸,不肯引以为耻,谁叫都答应。

陆银桥手里那几张纸又有点拿不住了,她不再犹豫,过去砸门,眼看雷三是穿着跨栏背心出来的,他刚补上一个回笼觉,头发已经睡成鸡窝了,于是她嫌他碍眼,直接推开人就往里走。

雷三发现她毫无歉意,恨不得再拿扫帚把她扫出去。他铁了心不打算放人,一边强行关门,一边拿话噎她:“没人想见你,自从二爷娶了你,雨打的黄梅头——倒霉到家了!你那点缺德的心眼儿赶紧收好吧,别再来算计他!”

陆银桥不以为意,她知道雷三要撒气,于是仗着自己今天穿了双平底鞋,一脚就踹在了门上,抬高声音说:“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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