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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末睡得舒服,甚至做了一个美好的梦。
一觉醒来,却听说肖语还没回来。
“不会吧?埃克斯跑英国去了?”这么久还没见到?明明就应该在院子里啊。
周末走到花园里,果真,埃克斯正在睡觉。
肖语完全不见踪影。
“埃克斯,你还记得我吗?”周末站在离狗窝两米远的地方。
他可不敢走近,对于陌生人,埃克斯可是很凶的。
“呜呜呜呜!”埃克斯在周末走到附近的时候就醒了。看见周末停在不远处却没有继续前进有点着急。
“不会吧?”周末笑了,这样叫着的埃克斯是在撒娇,他很清楚。“你认出我了是吗?”
“呜呜!”埃克斯叫得更欢快了。
“太好了!”周末觉得眼眶有点发热,果然,自己还是和以前一样的。
周末走上前去,抱住了扑上来的埃克斯。
“呐呐,你要不要跟我回家?”对吧,埃克斯是第一个一眼就认出他的家伙。如果是它的话,肯定不会抛弃自己的。“不过,怎么把你运回去呢?”这是个问题啊!
在周末烦恼着这个问题的时候,肖语却开着车子一路跑到了纽约大学。
因为实在对家里企业没兴趣,肖语上学时学的是计算机,上学的学校也只是离家很近的学校。
而凌宇和肖语不同,因为早就决定要继承家业,所以当初他是出国留学的。
不过其实当时就是和凌夫人一起住的。
纽约大学商学院。
这是当年凌宇所在的学院。
扔下周末的肖语就出现在了这里。
“请问,雷恩教授在吗?”肖语直接找了学院的学生来问。
雷恩教授是当年教凌宇的老师,肖语也有见过几面。虽然年纪有点大,不过和凌宇的关系非常好,几乎可以称为忘年交。
肖语想了半天,总觉得凌宇所说的话里有不对劲的地方。
凌宇对周末说他有喜欢的人,可是实际上肖语从来没听说过。
这根本不可能。
从小他们就是一起长大的,可以说几乎没有分开过。
除了凌宇上大学的时候。
所以肖语想了又想,觉得如果凌宇是有喜欢的人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