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 末日(第2页)
所以,一旦引发低级丧尸骚动,隐藏的最好地点就是尸群之中,千万不要藏在原地,或者驱车离开。
别问为什么,因为所有这么做的人都跪了,没人可以回答这个问题。
很快,借着夕阳,远处传来一辆吉普车的声音。
每次这个声音出现,都能刺激到吴悔,让他渴望人类的到来,但每次来的都是尸族,这次应该也不例外。
本该疾驰而过的吉普车,居然罕见地停了下来,这让吴悔内心再次迸发出大事不妙的感觉。
吉普车一脚刹车带起一道灰尘,千陇兴冲冲地站起身,“酉晨,你不是说枪法比我好吗,咱俩比试下!”
“幼稚。”声音从后排座传来,却没有见到那人,不过从声音上判断,年纪应该不大。
千陇一脸不悦道,“天天就知道捧着那些没有的书看,要是书有用,他们至于灭族吗?”
车里的另一个叫酉晨的人没有搭理对方。
千陇一巴掌拍在了张有道脑袋上,“扫兴!你陪我来两枪!”
“得嘞!那我就献丑喽!”
张有道对着面前丧尸发出一声戾啸,这群丧尸立刻停了下来,老老实实面朝吉普车的方向立正,张着大嘴,露出惨白的牙齿。
吴悔整颗心都悬到了嗓子眼,这尼玛就是点红花啊!
两个人开枪打面前几百只丧尸,一梭子30发子弹,两个人随便来几梭子,估计这尸群就得团灭!
而如果自己出手干掉面前这三个家伙,那自己肯定会被无数尸族追杀,自己这个活人的秘密再也守不住啦,造孽啊!
“打固定靶没意思,快让他们在附近跑起来!”千陇吩咐道。
哎呦我滴小宝贝,小爷我这次能活下来,记你一大功!以后覆灭尸族,最后一个杀你。
三只高阶丧尸,如何也想不到,就在他们三个面前,居然藏着一个人类。
尸群再次移动,开始朝着四面八方来回跑了起来。
千陇率先开枪,砰砰砰的枪声响彻在荒原之上,这里几乎每一寸土地都有弹壳,那是人类和尸族百年来战斗过的痕迹。
随着枪声在耳畔炸响,一个个丧尸倒地,吴悔一边瞄着两个人的枪口,一面乱跑。
吉普车里,一个金发碧眼的男孩正在翻看着达尔文的《进化论》,嘴角时不时地勾起一抹笑意。
作为高阶尸族,他几乎是下意识地听着周围的脚步声、枪声、子弹透体声、倒地声。
两个人每人来了一梭子,结果是千陇23发爆头,张有道20发爆头,皆大欢喜的结果。
二人坐回吉普车,车辆缓缓转弯,继续朝着目的地前进。
倒在丧尸堆里的吴悔依然没敢大意,一动都不敢动,死死注视着吉普车离开的方向。
“果然是,长得帅活得久,这次墨菲老爷子的棺材板算是盖踏实了。”
刚想到这,看到吉普车尾灯一红,吴悔的心咯噔一下,操蛋了!
“墨菲你姥姥的,诈起尸来还没完了!”,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