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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4章 第 64 章(第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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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予年:“我就会点皮毛,肯定跟宫范闻从小跟着人学的没法比。”

宫范闻,就是指做凤冠那个,在碰到他们以前就是这个行当里的。

宁予年揶揄:“虽然我不至于跟他一样因为搞上自己师娘,被赶出的师门上街流浪就是了。”

黎淮:“所以你就专心当交际花。”

宁予年打理好仪容仪表,煞有介事对他露出一个笑:“谁让我不学无术,只知道怎么讨人喜欢呢。”

关于他是怎么从孤儿院一步步走到今天,其实跟之前肖**走了狗屎运碰到高人的猜测差不多。

区别只在肖**是真走运,黎堂主动看上他。

宁予年他们则是看准机会,死乞白赖硬凑上去的。

那时候那家咖啡厅的客人,总喜欢自己点单时带着多点一杯,留在店里。

有点像以前放在收银台边上的捐款箱。

只不过一个捐钱,一个捐咖啡,专程给附近的流浪汉。

他们三个每天都会厚着脸皮,守晚上比打烊早一点点的时间过去。

而那个时间,正巧是老头见客户的时间。

宁予年三人注意到他,就是因为他每天都会约不同的人在咖啡厅里见面,委托他做东西——也就是宁予年现在做的。

但客人们大多只是口叙。

要求千奇百怪,说一半还爱前言不搭后语地乱改,老头以前七七八八还能记全,但后来慢慢年纪一大,记性就开始靠不住。

他一要面子,二要专业,说什么都不肯边听边拿笔记。

于是每次等客人走了,老头自己待在咖啡厅里复盘的时间越来越长。

所以虽然宁予年总说自己不如他另外两个朋友,但当初这老头决定收他们三个的决定性因素,其实是他。

老头需要一个记性好的打下手。

在此之前,他们闭门羹没少吃,冷板凳没少坐。老头还骂他们是血吸虫,只要一沾上就甩不掉。

是后来有一天老头终于被他们缠疯了,随手在家门口留了本法语原装的《红与黑》。

宁予年当时刚到法国不久,法语极差,日常讲话都捋不顺,但三天两夜就把《红与黑》整本背下来了。

老头翻书任意抽查,他都能准确说出页码和前后句,一字不差。

以至于老头根本不信他是第一次接触这本书,宁予年只好承认他以前在拉斯维加斯待过。

在到法国以前,他们三个去过很多地方。

最开始宁予年只在意大利的街头碰到了宫范闻,而他们的主力设计,是在拉斯维加斯碰到的。

一个婚纱店卖苦力帮人举灯的活计,因为某天多嘴,突然告诉摄影师另一种打灯方式更好看,惹得人恼羞成怒把他赶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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