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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2章(第1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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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好的!马上哈。”欢雨收了线。:换新装我以为酒店包间的化妆间一定人满为患了,可我错了。只有化妆师和秦欢雨在,秦欢雨甚至还没有化妆,也没有换装。我想,我和杨巨太积极了,在绝大多数人还在梦乡遨游的时候,就来到了这里。欢雨说要亲自给我化妆,把化妆师和杨巨支到了余留的客房里。整个偌大的1118房间,就剩下我和秦欢雨两个人。欢雨让我坐在床铺上,除下我的鞋子。我今天特意穿的薄纯棉袜。接着,她静静地解开了我衬衫的扣子,把衬衫褪去,拉开我长裤的拉链,把长裤裉去。我恍惚间不知所措,欢雨没有理会我,直接除去我的其他负累。我庆幸听了杨巨的话,换上了杨巨刚刚给我带回来的新内裤,黑色的,看起来很具性感。否则,这会儿,累累炎夏,一定很是尴尬。欢雨平静地打量着我如新生儿一样的光景,说道:“磊,站起来!”我顺从听话地站了起来,并转过身去。“完美的躯体,磊,你的身形真的很完美。”欢雨边喃喃细语,边犹如欣赏一件艺术品一样,触碰着这艺术品的每一寸表面。而我,竟然没有丝毫的兴奋。欢雨的手,湿润湿润的,她触碰过的地方,却有一种异样的润滑和舒服。……欢雨开始拆开衣物的包装,全新的衣物,她说是她一件一件为我选回来的,她要一件一件帮我穿上。纯黑色的内裤,纯黑的棉袜,灰黑泛亮的长裤,雪白雪白的休闲衬衫,大红的领结,笔挺的灰黑泛亮三排扣西服,还有伴郎的胸花。衣服挺括笔直,完美衬托出了欢雨口中说的“完美的躯体”。我隐约有一种新郎官的感觉,但欢雨把我按在一面布置好的梳妆镜前时,那两个大红的“伴郎”恰到好处地提醒了我的身份。欢雨的手很神奇,一把发剪,再加上一些定型液,就打造出一头流行发式。欢雨给我施了淡妆,原本圆润的面部,顿时平地生峰,加上了几分成熟男人的棱角。如果不是凶口礼花上“伴郎”那两个字,这活脱脱就是一个帅气扑人的新郎官啊!欢雨叹了一口气,坐在了一旁的椅子上,她看着自己手中出来的杰作,有点累了似的靠在椅背上。我有些心疼地看了一眼地上我被剪掉的头发。欢雨幽幽地说:“它还会长出来的,可我却永远离开你了。”我分明看到欢雨的脸上涌起了一丝忧伤,但这忧伤转瞬即逝。“磊,我是那么深刻地爱过你。我曾一度以为,我们会永远在一起,然后结婚,生子。”“我也一直爱你,欢雨。直到你离开我,甚至直到鸢儿的出现。”想到鸢儿,我只好强忍住涌起来的感伤,“我为你高兴,欢雨。武云教授确实是一个非常合适你的人。”欢雨笑:“磊,你什么时候能够不懦弱了,坚决一点儿,好吗?”“我尽量,欢雨。我一定尽量,欢雨。”我说着说着就笑了。突然发现,我和欢雨就从爱人蜕变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。……我知道,有些话,是不能说出口的。武云教授能够满足秦欢雨一切生理和心理上的需求,欢雨就像坐上了超音速直升机,瞬间挤身于上流阶层,永远脱离了人间俗世。爱,深爱,在这些面前,显得是多么单薄。我的爱,能够给秦欢雨买一件衣服吗?我甚至不能够自己准备伴郎服。这套伴郎服,以我陪秦欢雨、慕小尤逛品牌店扫价格牌后再偷偷溜走的经历,至少值小三万。一个领结的价钱,就够我平时买衣裤、内衣、皮鞋、领带和腰带了,对方还送一套秋衣秋裤,一套保暖内衣。而三万块钱,已经足够2007年7月的此时,在京城首府五六环,一套房子的首付。而现今,京城一套房子一平30000块都买不起。可见,三万块钱,在此时此刻的巨大价值。我不敢说,这是我一辈子穿的最贵的一套衣服,但这肯定是我这22年生命里穿的最贵的衣服了。我22年穿过的衣物的价值的总和,甚至加上我盖过的用过的,都可能达不到3万块钱。从这种意义上来说,我已经绝不是秦欢雨的菜了。何况,我怯懦而无决断力的性格,凡事藕断丝连的处事风格,都在武云教授面前彻底败下阵来。我唯一能够完胜武云教授的只有两点,一点是帅气,一点是年轻。但年轻和帅气,都是最经不起岁月和人生的。唯有祝福欢雨,希望她幸福。:迎宾秦欢雨串了一口气,从靠背椅上站了起来,对我说道:“磊,我的婚礼要开始了。”一丝阳光适时透过窗户上薄纱的窗帘打在欢雨的脸上,上边分明泛起了一层幸福和一层阳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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