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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我是谁(第1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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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朗星稀。皎洁的月光将婆娑的树影投射在满地的落叶上,斑驳流动,自有一种别样的疏离美感。远处传来几声鸟鸣,在山谷中传出很远很远,让人更觉幽静。若有若无的“沙沙”轻响从不同的方向传来,两个强壮高大的身影渐渐露出轮廓,最后在一棵合抱的大树下会合。他们弓着腰,虽然身材高大强壮,落地却极轻,仿佛是潜行的猛兽,不露一丝痕迹。手里握着弓,搭着箭,眼睛警惕地看着四周,随时准备射击。树影下,看不清他们的表情,略显急促的喘息却暴露了感受到他们心中的焦灼。一个中年男子哑声说道:“归胡,延年那小子藏哪儿去了?我们都找两圈了,连他的影子都没看到。”他留着髡发,穿着左衽无袖单袄,是一个匈奴人。脸上皱纹很深,须发半白,看起来有四十多岁。“我哪知道?”另一个年轻些的壮年男子喘了口气,没好气的说道:“我要是知道,早将他揪出来了。”他披着头发,穿着右衽单衣,却是个中原人。“信你才怪,你们这些中原人,最狡猾了,嘴和心两个样。”“那你离我远点,小心我害了你仆朋。”“那倒不至于,咱俩可是过命的交情。”匈奴男子舔了舔嘴唇。“万一哪天我死在战场上,我还指望你带我回家呢。我那婆娘和儿子、女儿,也只有交给你,我才放心。”“我对你家那凶婆娘没兴趣。”中原男子环顾四周,呲了呲牙。“你说……那小子会不会偷偷回去了,把我们俩扔在这里受冻。”“说不定啊。就我这鼻子,他要真在这儿,不可能闻不着。”匈奴男子迟疑了片刻,又道:“除非他真是狸奴(猫)神附了体。”“别胡说!”中原男子出声喝止。“你忘了上次大巫师的事了?右贤王现在还在找他呢。”匈奴男子缩了缩脖子,没再吭声。两人沉默着,绕着树又走了两圈,最后直起腰,将手中的箭收回箭囊。“走吧,这小子肯定……”话音未落,破风之声突然从头顶传来,他们身形一动,向不同的方向扑去,同时中原男子张弓搭箭,匈奴男子拔出腰间的环首刀,看向树顶。一个身影如鬼魅般从树后闪出,抢到匈奴男子的面前,手臂前伸,手掌印在了匈奴男子的心口。“仆朋,你死了。”月光洒在他的脸上,照亮了他的眼睛和一口白牙。这是一张少年的脸,眉清目秀,看起来最多十五六岁。仆朋愣了片刻,缓缓放下高高举起的环首刀,苦笑道:“我死了,你也活不成。这么近的距离,归胡一箭就能将你和我串在一起,你想跑都跑不掉。”“他在你前面就死了。”少年收回手掌,将握在掌心的短刀插回腰间。“在他仰头的那一刻,我的弩箭就射穿了他的咽喉。”“弩?”仆朋吃了一惊,刚想说话,就看到了少年左手的小弩。“延年,你什么时候做出了弩?”“昨天。”少年收起弩。“这还要多亏你儿子送我的玩具。”“玩具?”“那是一个弩机的部件。”少年咧嘴一笑。“我找了好久,没想到你儿子手上那个就是。”“我……”仆朋无语。“延年,你这是耍赖啊。”持弓的中原男子收起了弓,捂着咽喉走了过来,声音有些哑。“你有弩,也不告诉我们,这算什么公平比试?”说着,递过一支去了箭头的弩箭。少年收过弩箭,摸出箭头装上。“如果在战场上,敌人会告诉你有多少兵力,有什么武器吗?这个要你们自己去侦察,去分析。我又不是没给过你们暗示,是你们自己没当回事。”三人一边说着,一边收拾下山。今天的比试又输了,两个男子虽然有点不服气,却还是跟在少年左右,小心翼翼地听他分析,不时心悦诚服地点点头。看他们这熟练的模样,显然不是第一次了。出了树林,眼前豁然开朗,远远地看到山坡上有三个帐篷,帐篷间点着篝火,一个粗壮的身影正在篝火前忙碌,两个更小一些的在一旁玩耍。“这婆娘,怎么突然宰了羊?”仆朋愣了一下,嘀咕道。他吸了吸鼻子,又道:“看,还有酒,我都闻到酒香了。”归胡抹了抹脸,有点尴尬。“她肯定是以为我们俩今年能赢一回,宰了羊为我们庆功,没曾想我们又输了,再好的羊也没脸吃,再好的酒也没脸喝。”少年眼神微闪,幽幽地叹了一口气,欲言又止。来到帐篷前,正在忙碌的年轻女人直起腰来,看了他们三人一眼,伸手提起一旁的青铜酒壶,倒了一杯马奶酒,递了过来,笑道:“阿弟,来,喝一杯庆功酒。”她有一张圆圆的脸庞,脸色黝黑,粗糙的两颊泛红。腰肢粗壮,腹部微微隆起,显然有孕在身。少年双手接过木杯。“多谢阿嫂。”仆朋也看到了酒壶,一个箭步赶了过去,提起细看。“你这婆娘,今天是发什么疯,居然舍得将这酒壶拿出来用?不是说留给小鹿做嫁妆的么。”小主,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,,后面更精彩!“用一下又不会坏。”女人打了仆朋一眼,抢过酒壶,又给少年添了一杯。“来,再喝一杯壮行酒。”“壮行?”仆朋大吃一惊,转头看向少年。“延年,你真要走?”少年笑了笑,没说话。仆朋还要再问,被归胡伸手拉住。“别问了,他一心要回塞内,我们留不住他的。好好喝顿酒,明年送他出发。”仆朋叹了一口气,咬咬牙。“行,今天喝个痛快。下次再见,说不定就是在战场上了。”他抬手一拍少年的肩膀。“你要是杀了我,可不能让我抛尸荒野,一定要将我送回来,再娶了你嫂子,把雷电和小鹿当成你自己的孩子,带到长安去……”少年连忙捂住仆朋的嘴。“要带你自己带,我在长安等你。”“我哪有本事去长安。”仆朋苦笑道:“我就是一个除了一身笨力气,什么也没有的匈奴人,别说长安,连长城都过不去。”“谁说的,你有嫂子和雷电、小鹿,还有归胡和我。”少年用力搂了搂仆朋的肩膀,只是仆朋身材高大,比他高出半个头,看起来有些别扭。“就算我走了,归胡不是还陪着你嘛。他是铁了心留在匈奴,坚决不肯回去的。”“嗯,他是好朋友。”仆朋伸手拉过归胡,哈哈大笑。“我们死都要死在一起。”“我才不想和你死在一起呢。”归胡嫌弃的甩开仆朋,大步走了过去。“嫂子,快给我来杯酒,我可馋坏了。”年轻女人笑盈盈的递过木杯,又给仆朋塞了一只木杯,双手捧起青铜酒壶,给他们倒满酒。归胡一饮而尽,来了兴致,张开双臂,开始围着篝火转圈舞蹈。“仆朋、延年,喝酒!雷电、小鹿,快来跳舞,今天不醉不休。”敦实得像头小牛的雷电拖着才三岁的妹妹小鹿,从帐篷里奔了出来,各牵着归胡一只手,加入了舞蹈。仆朋见状,也一口饮尽杯中酒,摇头甩臂,开始跳舞。气氛顿时热闹起来,欢声笑语,混合着肉香酒香,弥漫在草原的夜空中。——夜深人静,篝火渐冷,空气中的羊肉香气和酒香也渐渐被夜风吹散,各相隔十余步的两个帐篷里一个响起了鼾声,另一个却响起了隐隐约约的喘息,像春天的气息一样撩人。洗漱完毕,正准备盘坐练习吐纳的少年赵延年嘴角露出无奈的苦笑。这个仆朋,真是一头不折不扣的种马,一把年纪了,又醉成那样,老婆还怀了孕,还不忘夫妻间最爱做的运动。相比之下,归胡清心寡欲得简直不像男人。但他明白,归胡并不是清心寡欲,只是他心里有人,容不下别人。归胡也姓赵,本是塞内的汉人,几年前才逃到草原上。不,严格来说,他并不是汉人,而是秦人。自从秦末大乱,河南地被匈奴人重新夺回之后,一直属于匈奴楼烦王、白羊王的领地,汉朝从来没有真正控制那片土地,那片土地上的人也不认为自己是汉人。他们有的认为自己是匈奴人,有的认为自己是秦人,甚至有的认为自己是赵人,唯独不认为自己是汉人。此时的汉朝,还不是后世历史中的强汉。相比于强大的匈奴,汉朝还是软弱可欺的邻居,在匈奴的兵威下,不得不纳贡和亲。没有人以汉为荣。即使是真正的汉人。但他不同。他表面上和归胡差不多,是一个来自中原的少年,流落草原,被仆朋夫妻收留,可是他的内心,却是一个来自两千年后的穿越者。在他的心里,强汉盛唐就是华夏文明的最强音,就是华夏武德充沛的巅峰时代。他甚至觉得,命运让他来到这个时代,就是为了让他一展身手,参与到这个时代的洪流中去。作为一个古武爱好者,有哪个时代比现在更有用武之地?为了这一刻,他准备了三年。入门先站三年桩。三年的站桩练习,让他顺利地迈进了武道的大门,身体素质也达到甚至超过了前世的最佳状态。不论是速度还是力量,他都远远超出了普通人。这也是他能以一敌二,轻易击败归胡和仆朋,被他们称为狸奴(猫)附体的根本原因。明天,他将离开这里,南下中原,返回自己的家园故土。他虽然没有记忆,但是听赵归胡说,他的口音是五原、上郡一带的,离边塞不远。不过上郡也是胡汉杂居,所以他是汉人还是匈奴人,不太好说。他一直不以为然,坚定的认为自己是个汉人,但离别之际,仆朋的话让他有些心乱。和仆朋一家相处这么久,他并不觉得匈奴人全都十恶不赦,必须赶尽杀绝。如果在战场上遇到仆朋,应该杀了他吗?在那种场合下,他可没把握保持冷静,看清每一个敌人。可他的武艺还是仆朋教的呢,尤其是射箭。仆朋是方圆百里小有名气的神箭手,教了他和归胡不少射箭的窍门。小主,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,,后面更精彩!至于仆朋的妻子,他称为嫂子的匈奴女人林鹿,于他更有半母之恩。在他的记忆深处,有林鹿解怀喂他母乳的印象。当时的他奄奄一息,连粥都喝不了。正好林鹿刚刚生了女儿小鹿,喂了他十几天母乳,才把他从死神的手里夺回来。还有赵归胡。赵归胡虽然是中原人,但他却更愿意做个匈奴人,:()大汉兵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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