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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二章 逃出生天率性做人(第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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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有什么所谓,烂塌塌,什么地方躺不下去,泥沼、垃圾、荒山、野岭,都有归属感,什么都能吃,只要饱肚便行,蝗虫蚂蚁蚕蛹都难不倒他,多么好,世界末日到了,他将是最后一个生存者。

甘棠笑,津津有味,乐在其中。

一见我他便搓着手站起来,“幸亏你救我。”

他的女伴都穿皮裘了,他还是破布裤一族,牛仔裤自然是烂的好看,但他那条实在破得似叫化子,有几处裂得肉帛相见。

……

“我说你是我表妹,今天家里有大人生日。”他笑嘻嘻地。

“贼秃。”

他笑意更浓,胡髭耸动,他这种表情使我想起小阿飞在路边勾搭女人,“妹妹,你不睬我也骂骂我。”

“不准借我的名去招摇撞骗。”我严重的警告他。

他半躺在沙发上,非常得意,正在抖动一条腿。

我怒火中烧,再也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,趁着这个美好的星期日下午,激烈地自盒出栗子蛋糕,右手抓住他的头发,左手朝他面孔上糊过去。

一向只有他朝我动手,这次我突然控制了他,他失措,没有反抗,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,岂有此理,非得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。

我把蛋糕在他面孔上旋两旋,方才松手,一时间奶油、糕屑落了一他,他毛发上都是蛋糕,失声大叫起来,在搓牌的伯母们纷纷赶出来看热闹,不知发生什么事。

没想到徐培南会跟着大笑起来,呵哈呵哈,声震屋瓦,笑得伯母们手足无措。

一时间冲动招致无限损失,小不忍则乱大谋,我明白过来。沙发与地毯都要叫专人来洗,徐伯母的表情惊恐得不能置信,我一生的清誉毁于一旦。

人物很有趣。甘棠觉得一书在手,烦恼全忘。

他这个人,完全不受礼节及细节拘束,真是个奇才,对他来说,结婚与同居是没有分别的,女人,合则过夜,不合则再见。工作,要囊中无银才会去做。衣服,为怕警察抓才不敢而穿上。

很有趣,这样的人物书上看着很可爱,拿一本书,欣赏各类心仪的异性,又不必忍受他们的怪癖或是伺候他们,真是很理想。

不必奢望异性痛惜,婚姻愈久,这一点愈是奢望。全然不必妄想。请脚踏实地。

“我”的父亲六十岁有了新欢,抛弃妻子,因为他要与新妻子同住,所以赶走住在家里的女儿,可怜老妻已经五十六岁,一起生活了三十年,身无长技。二十多岁的女儿蒙头一棒,手足无措,问起父亲:

“她?啊,她。是,她同你一样,有份职业、今年三十八岁,但看上去还年轻,过去的婚姻不如意,吃过很大的苦,所以我要好好的补偿她。”

父亲的声音充满温情与憧憬。

呵呵,婚姻,老夫老妻,很可笑可是?!

父亲说下去,“志鹃,此刻你最好是嫁人。张元震不是回来了吗?快快拉拢天窗。”

是的,但是他肯不肯娶我?

我说:“我不想匆匆忙忙作决定,我会找一间小公寓搬出去。”

他迟疑一下,“要在五个星期内办妥。”

这么急?我叹口,“好。”我说。

父亲松口气。

我忍不住加一句:“很庆幸你妻女这样文明,没给你招惹任何麻烦吧?”

“是是是。”他掏出手绢抹汗。

人间世态,书里实在看了太多,练得百毒不侵,钢筋铁骨。

甘棠放下书,去喝杯黑加仑汽酒。

坐下来慢慢看,就像是小孩含着一粒糖,得来不易,要珍惜着慢慢吃。

男友有心事,一直不提结婚,且说想不到女友突然搬到这样(差)的地方来。女主反应如此:

懊恼了只一会儿,我便释然。我不是个激辣辣的人,什么都要黑白分明,有很多事,暧昧地暗示一下,我便立刻闻弦歌而知雅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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