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5这一世谁都不许动他(第2页)
也觉得,活着真没意思。
直到有一天,他多管闲事救下了一对姐弟,他的生活才发生了改变。
姐姐名叫雪烟,弟弟叫龙娃。
奚彻最初遇见他们的时候,姐姐正在被几个高大的魔族撕扯着衣服,雄性不怀好意的笑声和污言秽语简直不堪入耳,弟弟年幼无力,竟捡起路边的小石头去打他们,然后那小男孩就被几个魔族抛来抛去,几乎要扔在地上活活摔死。
魔族就是如此,他们比野兽更加赤-裸地表达欲望,他们的世界只有一个生存法则,那就是弱肉强食。
弱者该死,强者掠夺一切。
这或许也是神界厌恶魔界的理由,他们对同族都如此,更遑论对其他人。
奚彻终于忍不住出手管了闲事,救下那对姐弟。
然后就被黏上了==
这对姐弟似乎明白他很强,便总是跟在奚彻身后,他们最初就只是跟着,也不说话,奚彻在街上晃荡,他们就跟着他晃荡,奚彻去抓鱼抓兔子吃,他们就跟着他一起抓……然后帮忙收拾。他们一开始根本连交流都没有,却形成了一种默契,奚彻一开始懒得管他们,后来无力开口,龙娃甚至会笑嘻嘻地跑过来把找来的野果递给奚彻。
他们都是聪明人,知道整个魔界,他身边是最安全的。
奚彻觉得自己不能再当野人了。
于是这三个人就不伦不类地组建成了一个不伦不类的家庭,在魔界住下来。
大概类似于……姐弟三人吧。
直到后来奚彻认识了无患,被封为慎王,雪烟与龙娃也一直跟在他身边。
但是后来,他们却成了神魔大战中的牺牲品。
神族厌恶魔族,只要是魔便要杀掉,不管是阆风阁还是凤藻府,任何一位先生,都告诫他们,千万不要与魔族为伍。
大战开始之后,三界的气氛都紧张起来,奚彻的工作也忙碌起来,无暇保护他们两人。奚彻只能告诉他们,能不出门就不要出门。
只有那天,那天是奚彻的生日,雪烟带龙娃上街买菜,即便是这种时候,她也想给奚彻做个生日宴。
雪烟说过,就算是熟人、家人,也要保持仪式感。
结果奚彻回来时,就看到两颗血淋淋的头颅被挂在慎王府的匾额上。
奚彻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身边没有人跟着,也忘了追究责任……都不重要了,他眼里只有那两还在滴血的头颅。
杀了他们的人是神族。
奚彻知道,神族并不是想杀掉两个寂寂无名的魔族,他们恨的是自己,他们在用这种方式挑衅他!甚至于,他们不管这两个人到底是谁,只要是魔族,就是罪恶的,死不足惜。
神明真可笑,他们杀的这两个人,一名是弱女子,一名是孩童,他们手上从未沾过鲜血。
在看到雪烟和龙娃的头颅时,奚彻便疯了,视野被血色淹没,满脑子只剩一个字——杀!
杀!杀!杀!他要杀上神界,毁了这冰冷的九幽!
于是慎王阿撒斯就带领魔军打上九幽,他没有发现,自己身上燃烧着的赤色火焰变成了黑色,也没有发现白虎的双眸被血色浸染,失去常性。
他想化作一场大火,将三界都焚毁。
当年奚彻是世间最强的神明,入了魔界,便是世间最强的魔王。
没有人能挡住他。
于是带领魔军一路打上九幽,神挡杀神,佛挡杀佛。他毁掉了阆风阁,三千天规尽数化为灰烬。
奚彻此时才稍稍冷静下来一点。
他面无表情地看着满目疮痍,忽然意识到,自己刚刚……那是真正意义上的入魔了。
他的手终于沾上神族的鲜血,再也洗不清自己。
奚彻看到无数仍在实习期的小神被魔军杀死,他们没有任何反抗能力,他们好像无数个雪烟与龙娃,而他现在在做的事,就是杀了雪烟的神族所做的事。
奚彻终于清醒过来,他急忙将魔军召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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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哪有那么容易呢,魔与神是天生的敌人,就好像水与火,不是东风压倒西风,就是西风压倒东风,永远不可能和平共处。魔界攻入九幽之后,只想多杀一个是赚,少杀一个就赔了,哪还听得到奚彻的命令,事情一发不可收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