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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然决定留在苏家,那她就要让自己过得更好。

她现在的确是需要人手,但是不对她忠心的手下要着有何用?刘嬷嬷是三人之首,拿她开刀再好不过。

等缓过这一阵,她还得培养对她死心塌地的人才行。

苏姝走后,刘嬷嬷浑身僵硬。这位小主子一向表现的单纯温和,没有想到她还有如此强势的一面。

汤圆的脸上划过一抹若有所思,唯有芝麻满头雾水。

“小姐为什么生气了?是因为我们不会绣花吗?实在不行,我今天就开始学……”

“那你去给小姐说。”汤圆顿时笑了起来。

其实她看得出来,她们三个当中,小姐最喜欢的反而是老是闯祸的妹妹。

单纯的连肠子都是透明的人,真心对一个人好时,是很难让人抗拒的。

苏姝向陆文雅要了一个丫鬟过来,小丫头□□桃,今年也才十岁。

春桃喜欢绣花,没人教她,她就自己琢磨,衣服上全是她绣的乱七八糟的各色的线。

苏姝准备上刺绣课的时候就带着她去,给一个喜欢这一行的人一个学习的机会,也不算浪费学习资源。

刺绣课一搞定,陆文雅像是打开了培养才女的大门,什么琴棋书画的课,也一股脑给苏姝安排上了。

苏姝才发现,古代的女孩,特么也不是一天咸鱼躺,无所事事呀。

更可怕的是,妖僧找的教她武功的女师父也到了。

学武的动静大,她就不能再留在陆文雅的院子里了。再加上她的院子也修葺好了,苏姝便准备找个黄道吉日搬过去。

她给她的院子取了一个名字,叫‘朝暮馆’。人这一辈子太短,朝朝暮暮间,说不定哪天就走到了尽头,珍惜眼下拥有的,才不会留遗憾。

好在苏姝的朝暮馆离陆文雅的汀兰院很近,母女俩除了她学习以及晚上睡觉的时间都可以在一起,再加上她一天三顿都过来蹭饭,也没有什么不舍。

苏姝晾了刘嬷嬷跟汤圆芝麻几日,表明了她的态度,三人也向她保证,她是她们唯一的主子,绝对不会有二心。

苏姝便把这事儿揭过去了,作为现代人,她对她们的要求其实并不高。她给她们发月钱,算是聘请了她们。遇到危险时她们不用给她挡刀子,平时只要坚守岗位,不出卖她就成。

京城这一戒严,直到一个月后才慢慢解除。据说这一次抓了不少人,许多审都没审,直接押到午门就斩了。

行刑那地儿,干涸的血迹用了好多水都洗不干净,天气越来越热,感觉这几天整个京城都飘荡着一股子血腥味。

转而到了端午前后,京城才重新热闹起来,而芝麻跑了几天,也总算把大致的情况打听清楚了。

杨景年当年在边疆,有一次外敌入侵村子,等他们赶到的时候村子里的人已经被杀的差不多了。

胡雨樱躲在一个隐蔽的地窖里,逃过了一劫。但她的父母都死了,粮食也被抢光,无处可去,便求着给当时还只是一个小军头的杨景年当婢女。

胡雨樱长得好,人也聪明,杨景年尝过□□的滋味,妻子不在身边,他又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,便留下了她。

一来二去,两人该发生的,不该发生的,全都发生了。

胡雨樱肚子也争气,很快便怀孕了,还生下了一对龙凤胎。

在边关的这几年,这两人宛如夫妻般日夜相处,感情很是深厚。据说杨景年的所有饷银都是交由胡雨樱保管的,这人刚一回到京城,已经在打听买地置办产业的事了。

“真是可笑。”

苏姝听完芝麻打听来的东西,简直气笑了。

当年因着陆文雅被退婚,陆国公意识到陆家的荣耀将不复存在,为了让女儿们今后不被夫家为难,他把陆文雅嫁给了商人之子。

而陆文馨,嫁给了小吏之家。

杨家公爹早就死了,杨母拖着陆景年日子过得很是穷苦。陆文馨出嫁时虽然国公府已经不行了,但是陪嫁的银子几万两还是有的。

杨家能有现在的风光,除了他杨景年在军中争气以外,还有一大半可是她姨母嫁妆的功劳。

她姨母这些年担心杨景年那狗玩意儿在边疆受苦,非但没有问他要钱,反而经常寄衣物、吃用、银钱。

拿着她姨母的钱养别的女人,真是够恶心的。

所以呀,女人有钱就对自己好点儿,可千万别干扶贫这狗屁倒灶的事。

思来想去,再加上陆文雅身体这半年来已经养好了许多,最起码下床走动没有问题,不用再让丫鬟扶着了,苏姝便把陆文馨的事告诉了她。

毕竟她不是这个时代的人,多听听长辈的意见总没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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