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二章(第1页)
西索其实不知道母亲每天都在等什么,从白日等到黑天,从平屋等到草房,从青春貌美等到人老珠黄。
只要他问,母亲只会回答一句,“他会回来的。”
谁?
谁会回来?
他去捡废品维持生计的时候碰见过父亲的旧友,对方告诉他父亲早在一次采矿过程中殒命,朋友说不忍心告诉他母亲,他是男子汉,所以他得知道。
那时候他才多大?
五岁?
六岁?
都说拉斯姆加斯是个靠煤矿发展的国家,可是早在百年前那些有钱人就知道矿山会被挖空,早早兴起了娱乐产业,可是原来依靠煤矿的地方逐渐变成了贫民窟,也没人会管这些煤矿工的死活。
也有人受不了去到皇家格拉姆抗议,西索看见他们被一个一个打回来就知道。
没有用。
被压榨的人没有话语权。
母亲似乎也渐渐明白了什么,停止了等待,但一地鸡毛的困境谁也挽救不回来。
捡废品的人从一个人变成两个人,勉强凑合。
某天有个团队经过,说是表演杂技的,但是要看得出钱,贫民窟的人哪来的闲情逸致去看这种东西,只有西索好奇去看了一眼他们驻扎的地方,人早走了,他捡到别人遗落的扑克牌和泡泡糖。
他拆开一个小丑包装的泡泡糖尝了尝。
很甜。
但甜味很快就被吃光,剩下再吃就如同嚼蜡。
西索没有吐掉,嘴里有点东西总比没有好。
他带着扑克牌回家,他发现母亲的手指很灵活,母亲说以前靠着这双手补贴过家用,现在有些生疏了,但技艺总归是没丢,他觉得和母亲一起玩纸牌算是童年里比较美好的回忆。
夜里,小男孩一边把玩扑克牌一边望着远处一片灯红酒绿,他忽然觉得自己的生活一眼望到底也太过无聊荒诞。
再后来母亲生病,西索到处求药无果,便闯进那片繁华,各式各样的富丽看花了他的眼。
有人为了一线生机苟延残喘,有人为了消磨光阴寻欢作乐。
两边极端的色彩在西索脑子里拉扯。
他眺望最大的格拉姆酒店,金碧辉煌好不耀眼。
最终他找了个来往人少的药店偷药,但还是被发现了,身材瘦小的男孩很快被追上,三两个男人对他拳打脚踢,药被他死死抱在怀里,后来他发狠了咬上了一个男人的脖子,血液流进嘴里,竟然意外的腥甜,男人狠狠将他甩飞,又啐了几口,骂骂咧咧的离开处理伤口,留他在原地痛的想笑。
然而西索还是慢了一步,母亲死了,他站在床前一动不动,就这么站着看了一天一夜,又因为体力不支昏到在地,迷迷糊糊醒来以后他胡乱喝了几口水,随便擦了点药,把母亲埋葬后离开了贫民窟。
他不想像母亲一样无聊的死去。
所以。
拜拜贫民窟。
他要去闯闯。
所幸的是西索很聪明,学什么一看就会,几年来在拉斯姆加斯该学的不该学的他都学会了,他很会包装自己,混在酒林肉池中与富人洽谈也能做到泰然自若,他个子窜的很快,身上肉不多但都很紧实,是标准的小白脸,加上他很会讨人欢心,随随便便让对方花个几亿是很简单的事情,不论男女。
与此同时也有很多人视他为眼中钉,最开始与人打架他还毫无还手之力,可到后来摸索着也能和对方拼个五五开,最后变成了他单方面碾压,这让他逐渐从中获得了快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