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4番外一(第3页)
因为……太!累!了!
晚上等到宾客散去,她和陆征交流自己这个想法的时候,已经被喝吐过一次,回来以后勉强靠着醒酒茶和冲澡清醒了一点点的陆征立刻挑眉,“是吗?”
他说:“我不累。”
许知恩:“……”
许知恩打算劝他早点睡觉,结果陆征翻身压过来,“新婚之夜,难道不要做点什么吗?”
许知恩很想问,你现在的样子像是能做什么的吗?
然后就听陆征附在她耳边说:“听说,婚纱,撕起来手感很好。”
许知恩:“???”
于是她就见证了喝醉酒的男人撕婚纱。
纱是好撕,但层层叠叠的纱就像摞在一起的筷子,根本撕不动,许知恩躺在床上哈哈大笑,而陆征就在她笑声中用牙齿咬了她的唇,是很用力的那种。
许知恩当时就反咬过去。
她在反咬的时候根本没意识到这种行为非常幼稚,而且特别像两只狗。
于是当天夜里两人的激烈程度堪比娱乐圈撕头花。
等到第二天早上醒来,陆征去卫生间解决完生理需求后一照镜子,差点被自己吓到。
他的前胸和后背都有牙印以及指甲印,最可怕的是他的嘴巴肿的不像话。
再回去看许知恩,情况比他稍微好些,但也布满了草莓印。
许知恩醒来以后一脚把陆征踹下床。
她说:“你真的是陆狗。”
陆征:“?”
许知恩幽幽地说:“就知道,男人没有不狗的?”
而陆征的反应是:“你还有几个男人?”
许知恩:“……”
在那一刻,她觉得陆征是傻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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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征和许知恩是很少吵架的。
一方面是因为许知恩比较佛,在上一段恋爱中,她早已练就了波澜不惊的功力,这会儿就觉得都不算大事,另一方面是陆征向来不会惹她。
他不去夜店,几乎不晚归,除了学校就是店里。
“知征”火锅店都已经开到了第三家,他却越来越粘人。
有次许知恩出杭州出差,她刚下飞机就收到了十几条短信。
[小草莓好像怀孕了。]
[哦,它是公的。]
[那就是小新怀孕了。]
[小新好像也不能。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