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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8章(第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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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干净,清爽,一看就是条件好的家庭养出来的小孩。因为从小在温室,未见的腥风血雨,所以人畜无害,大家要怎样他都笑着说好,但对谁又都维持着客气的距离。

虽然听说是香港人,可他身材却高挑、挺拔、有些纤薄的肌肉线条,像是亚洲基因里一些不安的改变。也许是因为他皮肤白,让她想到白人少年。

那天轰趴,他只穿了黑色贴身的毛衫,软塌的衣服让他肩膀肌肉和锁骨的起伏线条明显。精壮的肌肉和羸弱的锁骨只会同时存在在男孩到男人过渡的阶段。

“年轻真好啊。”她在心里感叹。

他的衣服很简单,纯色,不是潮牌款式。没有印花没有标语,没有年轻人爱的那些logo—offwhite、gui、yeezy…

后来发现他有十分可爱的一面。他有自己的哲学。一次艾瑞克吐槽好多人英文名奇怪,见多了乱起英文名的香港人贾斯汀认真用港普说:“喂,其实只要做人够踏实,那叫什么名都不要紧啦。呐你看啊,‘tony’,这么普通的名,梁朝伟、梁家辉都抢着用啊。”伊莎贝听到,莫名被戳到笑穴,之后更留心他。

又发现他很容易被逗笑,英式傲娇反转,干净的脸上灿烂的笑,完全是一個男孩子的感覺。青春本来就是最美的滤镜,怎奈他还有让人小鹿乱撞的皮囊。

男生都不爱喝水,他的嘴唇也经常干到起皮。在和大家讨论的间隙,酷酷的穿黑色t恤的他会从牛仔裤前口袋里掏出一只小蜜蜂唇膏给自己涂一下。还有一次讨论会结束的时候,他居然从背包里掏出一袋小熊软糖分给大家吃。

这些小动作让伊莎贝觉得非常、极其可爱。和自己绝不是一类人。

是的,伊莎贝观察力极强,细致入微。她还看到他放在桌上的卡包里,有一张印着他电子照片的本地溜冰场的卡,看起来已用了很长时间。她便提议去滑冰。

想到这里,她突然想起让她人生中第一次心动的那个男同学。那是小学一年级时,对方也是个白白净净的小男孩,时常穿白衬衣系一条领带。她无可救药地狠狠crh暗恋了,甚至预备给他织一条围巾,没错,在小学一年级。她确实行动了,后来织了一条像鞋带一样的东西,既低估了男同学的脖子又高估了自己的爱意。

她笑着滚上床去了。

第10章脑中的小剧场每到帅哥相关的故事就格外活跃

周六傍晚,是伊莎贝和贾斯汀约定的饭局时间。

整个周六白天,贾斯汀酒店门口挂着“请勿打扰”,闷在房间一天没有休息,为了能早处理完工作,赴伊莎贝之约。

六点钟时,笔记本电脑一合,就地取材拿起两大桶矿泉水,二头三头挨个练几组,然后去沐浴更衣。

连续工作了9小时,居然还神清气爽。一路上,他上翘的嘴角压都压不下去。终于要和她独处,自己邀请过她几次都没如愿啊。

他来到伊莎贝发来的餐厅,她已经在里面等他了。

选餐厅是一门学问。伊莎贝深谙此道。

首先要看会见的对象是谁。

请四川人吃川菜、湖南人吃湘菜要谨慎—除非你对所选的餐厅真的很自信。请老外吃鸡杂—除非你想吓死他。请伊莎贝—吃什么餐她都开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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