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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2章(第1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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坐电梯上楼时看到二楼是案发现场,警察、医生和记者都聚集在这里。布鲁斯严肃的分析:“这是一场复仇,为他人的复仇。”杰森:“凶手掌握的信息极少。”布鲁斯:“凶手也不是复仇事件的受害者本人。唔,或者说他一定遭受了巨大的损失,失去至亲那种。”杰森:“我猜楼下那位绅士不叫威廉,他确实是英国人,但他可能是为朋友报仇,吸引凶手上钩。”布鲁斯:“我见过他,唔,我和他聊过几句呢。那是一位小提琴家。”--------------------杀死威廉(中)761杰森认为在大厅里质问警方的人没那么简单,他极有可能是凶手,或者是之前某位受害者的亲友雇佣来的侦探。这不重要,布鲁斯不紧张,还准备投入可爱的侦探事业,这好极了。布鲁斯严肃的思考凶杀案:“酒店和警方为什么要隐瞒?凶手会不会是当地警察。”“有可能性,但不一定。”杰森摘掉皮手套揣进大衣兜里,摸了一下自己身上的装备,一对战术手套,一支枪,两个备用弹夹,止血凝胶和绷带,三根能量棒,一个多功能腰带扣的腰带:“这里只有旅游业发达,如果游客知道凶杀案,就不会来了。”玛莎:“那可未必。有很多猎奇的人会为这个跑来呢。只要明确除了威廉之外的其他人不会受害,人们什么都不怕。有很多冒失又傲慢的年轻人呢。”譬如在危机重重时还能头脑一热冲出来找小朋友玩的年轻总富豪。杰森有点奇怪,你说最后一句话时看我干什么?我难道不是世界上最沉稳最有计划的红头罩吗?布鲁斯想了一会,抱住玛莎,安慰性质的摸了摸她的后背:“玛莎,你要是害怕,我们可以换一家酒店住,或者去下一站。”玛莎摸摸他的头发:“你想走吗?”布鲁斯超级好奇这场谜团重重的凶杀案,还有那个神秘的小提琴家:“我不想…”762杰森看他们抱在一起,脑补了一下batan,呃,也不算好笑。一直送他们上了总统套房。整个顶楼是一套套房,有一个起居室、三间卧室、书房。一个小型的吧台和装饰性更强的厨房。杰森瞄了一下猫眼,自然而然的检查了窗子的锁,嘱咐她们:“感觉不安全就从内线给我打电话。这间房间楼下是我的屋子,必要时可以敲楼板。”就凭警方满脸跑眉毛那个劲儿,没法上楼睡客厅。谣言能横跨整个太平洋,大可不必。玛莎看穿了儿子想干什么,换掉外出的貂皮大衣,换一件蓝色镶边有东方风情的呢子无扣外套,很衬里面焦糖色的毛呢套装和珍珠项链,给自己又倒了一杯甜酒:“杰森,如果布鲁斯偷偷溜出去了,我会通知你。”布鲁斯无奈的耸耸肩:“我会等警方的报告,好么~”好想偷偷溜出去看看酒店里哪些人可疑啊。杰森漫不经心的看书架上的放着的书:“别着急,小少爷,警察都很乐意回答富人的提问,也很乐意在富有的外国人面前挽回国家局面。他们会把知道的都告诉你。”他抽出一本书,翻开一看,内容是用芬兰语写的。乌拉尔语系比起印欧语系复杂太多,还不通用。763布鲁斯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,拿起一颗葡萄剥皮,看向杰森:“你对此有什么不满吗?”杰森试图找本英文书看,他的房间里没有书架,可惜这家酒店还挺有原则,几乎没有外国文字。“我为什么要为‘为富人服务的警察’而不满?难道我不算是个富人吗?”布鲁斯翘起二郎腿,葡萄还挺甜的,又摘一颗:“人们可以为任何不公平的事感到不满,不必等到这件事落在自己身上。‘豺狼也是喜欢黑夜的,它们也是专门伤害那些听天由命的弱者的。’”这句话引用自《钢铁是怎样练成的杰森删减译本》。杰森面对着书架静默了一会,转过头:“确实如此。”布鲁斯吃了几颗,去盥洗室洗手:“葡萄挺甜的,吃几颗。”764“杰森,就说是托马斯让你来的。”“当然很好。我也不想惹麻烦。”玛莎的漂亮眼睛眨了眨,修长白皙的手指轻轻抚摸胸口的珍珠项链:“过来,坐到我旁边来。”杰森走到旁边的单人沙发坐下,翘起二郎腿,看着她。玛莎实在是太好奇了,瞧着他的绿眼睛:“我很像你的母亲吗?”“一点都不像。截然不同。”玛莎开始整理语言,她已经整理了一会,但实在不知道该怎么问杰森在自己面前莫名其妙的乖,像个孩子,不是试图讨好贵妇人的那种勾引,而是面对长辈的自然而然的亲昵和温和,愿意低下头被摸摸头的那种。这是为什么?既不是亲人,又不是老朋友,我也不是特别有亲和力,而他是一个独立自强、技艺精湛能快速发家致富的男子汉。杰森知道她要问什么,他在杀死威廉(中下)768“小提琴手威廉是个侦探。他找到了一点线索。犯罪现场的血迹都被收拾干净了,很快会有新的客人入驻。”托德老师坏心眼的说:“我想你们应该公平竞争,把他告诉我的消息泄露给你可不好。”布鲁斯推了推妈妈的墨镜,一脸严肃:“当然,他告诉你的未必是真的。很多侦探小说里,侦探都会故布疑阵骗人。我们吃完晚饭去找他聊聊怎么样?”杰森打了个哈欠:“晚上八点半你必须上床睡觉,我太困了。不要和你的同学一起冒险调查案件。”“那我们明天再去调查。吃完晚饭你立刻去睡觉。”小男孩又把果盘里的葡萄、黑李子和莓果挑拣了一遍,还是没有特别想吃的水果,只想吃更多的巧克力,或者巧克力奶油冰激凌。杰森对此不置可否,困得要死再熬一整天也不是什么难事:“陪你来的同学都叫什么名字?没有威廉吧,很多人都在学伦敦腔。”布鲁斯轻蔑的笑了笑,他实在不喜欢模仿伦敦腔的上流社会风尚,那种故意改动元音的发音方式非常好笑,而且好多人学的伦敦腔,压根不是牛津腔,只是从美国乡村口音改成了蹩脚的英国乡村口音。小男孩更喜欢自己的美国口音,自然又舒服:“托马斯埃利奥特、玛丽莲阿卡姆,还有两个我不太喜欢的家伙。”“罗曼西恩尼斯?”“哈哈哈,我不喜欢的家伙多了。罗曼在试着经营他家的产业呢。他要和你较劲。”杰森怀疑自己太缺乏睡眠,要不然怎么会觉得小少爷这段嚣张的宣言如此之可爱,他柔软的黑色头发和蓝眼睛像个迷人的小恶魔。769玛莎一向不吝于满足儿子的好奇心,以免男孩子瞒着家长冲出去冒险。她派女仆去邀请小提琴家来演奏《泰伊思》里的间奏曲。女仆回来说:“那位先生说他愿意在晚餐时演奏。呃,他不怕被人盯上。他谢绝了演出费,说很愿意为音乐而免费演奏。”玛莎不愿意引人注目,韦恩家的风格一向低调:“就让他在中央乐池演奏吧,不要提到我。”770杰森终究还是找到了一本能读的书《芬兰语和英语大辞典》,翻开看了十几页,就在超长又没有逻辑的的字母中,靠在单人沙发中,在英国电视剧的背景声中昏昏欲睡,一张柔软的毛毯轻盈的覆盖在他身上。“谢谢…”玛莎:“多睡一会。”他对玛莎很熟悉,不是没有血缘关系的那种伦理上的祖母关系,也不完全是因为爱屋及乌所带来的亲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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