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章 第 27 章(第4页)
然而进了县城府,众人才知晓什么叫“人不可貌相”。
原本陈旻觉得陈县当了那么就楚国都城,郡守府都能改来做行宫,整个楚地不可能有比那更气派的房子了。
结果望着县令府中的雕梁画壁,库房里堆积成山的金子绫罗,还有满屋的美女佳人。方才感叹,果然,有时候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反而更容易出些奇葩事。
想到城外那些面黄肌瘦的百姓,陈旻思咐片刻,命人去准备几口大鼎,放在外面,底下用火加热。
然后又让人杀了两只猪,去县令库房取了些腌肉青菜,跟粟米一起,煮了顿热气腾腾的大锅烩给百姓。
羚县的百姓们别说肉,连盐都吃不起,许多因为缺少微量元素冒出一身病。如今听到有吃的,爬也要爬到放饭的地方。
捧着泛着油花的汤饭,百姓们不仅泪流满面,同时对刚进城的这位公子升起无限好感。
连普通居民都能吃上肉,更别说是这次一同打仗的士兵们了,虽说装备精良,但因为作战经验不足,这次还是损失了两人,伤了十几个。
陈旻下令,回去后给那两家重金,而且请医师细心照顾伤员后,士兵们的精神明显放松了下来。
要知道如今给人治病可不便宜,他们虽然没打过仗,但也知道许多将军不过任由手下自生自灭,如今发现即使受伤也能得到好的照顾,最后一丝顾虑也不见了。
陈旻打开原县令的库房,所有吃的任由将士们享用,甚至亲身上阵告诉他们怎么做好吃。
在他的带领下,许多人这辈子头一回尝到烤全羊、烧蹄髈、红焖肉……士兵们吃的满嘴流油,暗道如果打战都是像这般,感觉倒也不错。
在处理完一些简单的事后,陈旻便带人回蓟县,只留了几百个镇守此地,他到不是怕有人偷袭,这种地方旁人要真想来打早就占了。之时担心羚县百姓会不会闹事,毕竟当他走的时候,无数百姓在外面磕头,希望陈旻将他们也带去蓟县。
这种要求他当然不能答应,要是人都走了自己还治理个屁,无奈这样的人实在太多,只好让人拦着。
在他带着几千士兵回到蓟县之时,百姓们迸发出了极大的热情,毕竟这可是县里第一次打仗,只死了两个人,完全可以算上兵不血刃了。
陈旻见大家兴致高涨,干脆将这天成立了个节日,名字就叫“同袍节”,用来庆祝他们第一次打胜仗,以及纪念在战争中伤亡的士兵。
还让人在外面搭了个台子,寻些方化之士表演节目。
秦朝有自己的历法,规定每年十月初一是新年,此时许多过节的习俗传统还尚未普及,所以除了十月初一,大家也没什么庆祝的日子。如今多了个同袍节,皆是又新奇又欢喜,整个蓟县沉浸在欢乐的海洋中。
外面敲锣打鼓,县内厅堂却十分安静。
陈旻微笑着与对面的张良道;“先生怎么不跟他们一同过节?罗席武臣那边可热闹了。”
张良饮了口蜜酒,摇头道:“年岁大了,懒得折腾。”自从公子成死了,他整个人仿佛敛去了光芒,沉静安稳了不少。或者说他本身就是这般性子,不过之前需要四处游走复国,装出一副跳脱张扬的模样。
“先生莫要说笑,您风华正茂,蓟县一大半小娘都属意您,谁说您老,她们第一个不答应。”陈旻笑道。
二人碰了碰酒樽,又说了些闲话。最后陈旻开口问道:“先生您看,旻这次行军,可有什么疏漏之处?”
张良摇头,“即使是我来,也未必做的有你好。”
得到偶像的肯定,陈旻总算是笑了起来。
“不过……”张良话锋一转,“按照你所言,那羚县穷困已久,整个县里也翻不出什么有用之人,加上破败,真想用起来,怕是要费上一番功夫。
陈旻叹了口气,“这我自然知晓,时间不等人,我回来的路上想了许久,最后决定从县里迁一些人口去那儿定居,这些人可能同样都是寻常百姓,但最起码稍微有些见识,也可以引领着羚县人共同发展。”
“蓟县虽说扩建过,但终究是个小城,现在这么多人口已经有些负担不过来,你这也是个办法。”张良顿了顿,旋即又道:“不过怎么说服百姓也颇为棘手。”
人往高处走,羚县什么都没有,百姓们当然不愿意搬过去。
“所以只能以利诱之了。”陈旻叹气,这又是个大工程。
不过让他与张良都没预料到的是,他才在城里宣布这一消息,马上便有一群人表示愿意前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