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6高加索山(第2页)
普罗米修斯莞尔:“正因此,才能做出对各方都最好的决定,不是么?”
黑发绿眸的欺骗之神转而展露隐含挑衅意味的恶劣笑容,以描绘自豪珍宝的口吻宣告:“祂最厌恶受人摆布、不会甘心走业已安排好的道路,一切未必会如你所知。”
对此,普罗米修斯不试图争辩,只仰头在凛冽的山风中迎接朝阳,面带平静的微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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众神回归奥林波斯,不再需要凡间的居所,散布各处的圣邦有的就此荒废,更多的则成为兴盛的城邦。神宫改为神庙,城市则由原本统御土地的神明青睐的凡人掌管。
神祇离去,自奠基时笼罩圣邦的神圣辉光也随之消逝,但直至辉光完全湮灭,往往要数日之久。
于是每到黎明黄昏日月车交替的时分,天色逐渐昏暗,星辰尚未展露全貌,举目四顾,便会看见蒙上昏暗薄纱的广袤深色大地之上,直立着一根根颜色各异的光柱。淡而细碎的光点旋转着向着苍穹高处升腾,与城中燃烧香料与油膏期冀通达云霄的虔诚烟雾交织,最后消散于浩瀚星海。无法挽留,不可逆转,仿佛一个时代的结束,壮丽,令人心潮澎湃,却又无端激起感伤。
急着回家的牧羊人也不由停下脚步,无言注视送别神明远去的轨迹。但他很快回过神来,摇了摇头,吹口哨让牧羊犬再度奔跑起来,驱赶掉队的绵羊归队,重新跨越山地间的草场。
咩叫、犬吠和呵斥盖过了路边断断续续的笛声。
有人坐在道边的石头上吹芦荻做成的排笛,旋律还算动听,但因为做笛子的手艺不够好,音色不准,时不时地发出漏风的怪响。一声无奈的叹息。芦笛被随手搁在石头上。
另一只手将这排笛拿起来摆弄。
“需要帮助么?”陡然出现的第二个过路人问,声音含笑,翠绿的眼睛在沉沉的暮色中映出一丝跳动的夕照。
“不用,没想到做笛子那么难,”吹笛子的是个年轻女性,声音听上去有些懊恼,但她随即跳下石头,用御寒的披肩重新覆盖蜂蜜色的头发,“反正我要继续上路了。”
“你介不介意多个旅伴?”
“我是不介意,但众神使者的诸多委托怎么办?”
“那份差事我暂时推给别人了。”
讶异的片刻沉默。
她的手指穿过他逶迤垂地的披风,找到他的,轻轻勾住,而后交握。他的手指反过来滑入她的指缝,明确地、有力地,十指相扣。
“我走到哪,哪里就经常有灾祸发生,那也无妨?”
“无妨,我带着金杖,和你一起走正好。”
她怔了一下,随即明白过来。
这将是一段漫长的旅程。
但没有谁比他们更合适与彼此同行,因为灾祸与好运总是相伴相随。
-剧终-
作者有话要说: 普罗米修斯知晓会由谁颠覆宙斯、赫尔墨斯奉命逼问其身份取材自埃斯库罗斯的剧作《被缚的普罗米修斯》,有极大改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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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预计更新的番外如下:爱丽丝梦游仙境paro2平行宇宙现代豪门玛丽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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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记
今春之前,我从来没想过要写希腊神话题材。这个故事的诞生是偶然。
年初我迫切需要逃离某个失败作,想把那个项目磋磨掉的纯粹创作乐趣夺回来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,目标达成。这个故事我写得很开心,查资料也很开心。厚厚的存稿小背心带来安全感,让我不会因为数据不好太过焦虑。而能存那么多稿子,要归功于我的试读天团:亲友scarlett,试读突突和az,还有基友水水,非常感谢你们!
一直以来,我收到的评价中屡屡出现“克制”这个形容词。我反而想确认,我是否有能力正面描写激烈的情绪?也因为有这么个目标,再加上是逃亡练笔性质,这个故事没太大新意,后半部分各方面的不足之处我很清楚,但是作者视角的复盘留给自己看就行。评价的话筒还是递给读者。
写至今始终没什么拿得出手的成绩,心态确实有所转变:以前总感觉手头这篇非得以完美的模样问世不可,然而如今接受了故事那“完美的样子”只存在于我头颅两边的太阳穴之间,只要我不放弃,那么就永远会有下一个故事等我去写。下一个未必会更好,但不会是徒劳。如果这个故事有幸给各位带来了什么,那就更好了。
潘多拉与赫尔墨斯的旅程还要继续,非常感谢陪伴他们至此的每位朋友!
至于新文会是什么……目前暂定《女扮男装后我成了王国第一》,想要全文存稿,但也可能又半途杀出个偶然事件,和这篇文一样。所以有缘再见啦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