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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47章 指甲颜色有问题(第1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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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个男生撇撇嘴,压低声音说:“虽说都是律师,可我是个有正义感的人,明知委托人犯罪了,还要我拼命找理由给他脱罪,我良心上过不去啊。”

小颜凑到我耳边,小声说道:“袁佑安给不少涉黑的势力打过官司,我以前在警队的时候就听我们头儿说过。”

据说袁佑安刚出道的时候接不到什么像样的官司,有个道上有个人犯了事,那人比较迷信,觉得他的名字吉利,结果那个案子赢了。

那人就跟他那帮狐朋狗友推荐了袁佑安,结果连打几场官司,竟然还都赢了,最次也是比原本预期的少判好多年,后来就在圈子里名声传开了。

后来听说袁佑安在道上一个大佬的帮助下,成立了自己的律所,以刑辩和离婚官司为主。

小颜还想跟我说什么,这时法官宣布重新开庭宣判。

这时法官重新入席,宣布继续开庭。何律师从容起身:“审判长,针对被告人提出的警方诱供、逼供质疑,我方申请当庭播放审讯录像。”

录像清晰地显示,警方询问过程规范严谨,邓思思神态自若地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,甚至可以说是非常的积极主动,根本没有所谓的‘被迫认罪’。

邓新荣见状,突然暴起指着女儿大骂:“小畜生!你真是个白眼狼!老子白养你这么多年!”法警立即上前按住他。

我想说这句邓新荣算是骂对了,邓思思但凡有一点良心,也不至于对我妈下手啊。

凭什么邓新荣觉得邓思思能这样对我妈,就不能这样对他呢?

白眼狼总是公平地背刺每一个对她好的人。

法官重重敲下法槌:“被告人邓新荣,再扰乱法庭秩序将对你采取强制措施!”

案件中唯一争议的点被澄清了,这个案子就变得非常简单。

很快法官宣布了庭审结果:“以合议庭审议,本院认为,被告人邓思思持刀故意伤害他人,致被害人流产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。虽辩称系‘激情伤人’,但其行凶过程具有明显的针对性,不符合激情犯罪特征,故不予采纳。嫌疑人行凶时已年满十八周岁,系成年人,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。”

邓思思浑身一软,瘫在地上,两旁女法警连忙一边一个把她架起来。

法官停顿了一下,又接着宣判,“被告人邓新荣教唆犯罪事实成立。综合证人证言及案件细节,其长期暗示、鼓励邓思思采取极端手段,主观恶意明显,构成教唆犯罪。判处有期徒刑四年。”

邓新荣听完判决,身体晃了晃,总算还是站住了。

旁听席上,陈彬和他几个同学小声讨论着这样的结果是轻了还是重了。

袁卢锋冷哼一声,“那对父女的律师太垃圾了,要是我家的律师接手,肯定不会超过三年!”

他声音不大,不过却足以让我们这边都听到了,小颜意味深长地瞥了他一眼。

走出法庭,我看到手机上有好几个未接来电,有我爸的,有我妈的,还有萧世秋的。

我犹豫了一下,先给我妈回了电话,她应该是来问结果的。

我回拨过去,铃声响了一下就被接起来了,看来她一直拿着手机在等消息。

“萌萌,庭审结束了吗?”我妈虽然问得有些迟疑,但我却听出了她的急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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