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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章 疑点(第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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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是不想在没查清楚的情况下就彻底放过坪仓……

说到底都是白井和检事厅的错,如果白井不急着送检,或者检事厅现漏洞、将送检打回补充侦查的话,现在时间就不会这么紧,更不会这么被动,连嫌犯和重要证人都无法问询!检事厅既然对“新证据”藏着掖着,白石也就先当作不知道,让那些“炮灰”去拖延下时间。白石稍一犹豫之后便说道:“先不要,你们继续调查,最好能彻底证实或者证伪坪仓的不在场证明!”

无论如何,不能在真相不明的情况下,被法庭终审判决……

老实说,因为白石的系统功能,并不会专门直接影响他的想法,所以在看到“照片上的拉面”还有“布日期”亮起来的时候,白石也没有第一时间就现问题。

同一个罪行,在获得无罪判决,且未上诉、审理彻底结束的情况下,即便日后有新的重要证据,甚至哪怕被告直接跳脸说自己就是犯人……也不能再对其进行审理!本质上这是为了防止执法者、或是有钱有势的原告滥权,利用优势地位无限制地骚扰被宣判无罪的被诉者,所以才确立的原则。

“这个……有什么吗?”赤坂看了半天,也没现有什么问题。

可是……

如果没有这一证据,周五说不定就会直接被对方赢得无罪判决,补充侦查的时间都没有!

但是只要有假的,那么单纯博客就不能作为证据,除非该博主明确地记得,自己9月3日的博客,的确是当天所拍、不存在虚报,这才能算是切实的人证!即便如此,证据的可信度也会下降,甚至……

米国、东岛国,还毫无回旋余地地执行着这原则——无论什么情况,一旦终审宣判无罪,被告就再也不会被以这个罪行审判!哪怕坪仓之后站出来,给大家看他杀人的现场录像,检事厅和法院也拿他没办法。

故而在真相不明的情况下,白石还是需要“缓兵之计”的,否则……这起案件本来就是被最高法院打回来的,而且以目前的舆论,检方一旦败诉,很可能会放弃上诉,那就真是万事皆休!白石不是非得要定坪仓的罪,毕竟他也不清楚,坪仓是否有罪。

“恐怕很难,都已经过了这么久,而且这位女士应该是自由职业者,每天都是吃喝玩乐,这类人的日期记忆,本来就比较模糊,如果她经常错乱时间地博的话,自己应该也无法确定,究竟是不是当天,有厉害的律师在,她多半没法作证了。”藤这时分析道。

“7月19日……小仓拉面……不愧是署长……”

一罪不二审,东岛国和米国学来的法律原则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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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的确有必要争取时间,毕竟……一罪不二审,偏偏现在检事厅的舆论压力还很大。”藤从一开始,就明白了署长的意思。

没错,必须做好的最糟准备是,连人证都算不上……

不过有了这么明确的提示,白石想了一下,就现这碗面看着眼熟,接着渐渐明白了“矛盾之处”!其实或许刚刚看过的其他博客,也有类似的问题,只是因为无法和白石的记忆形成“矛盾点”,所以哪怕【搜证】等级很高,也不会被标注——小仓拉面被标注,是因为白石也去过几次,知道“周二休息”这件事。

之后有了切实证据,再或是拨乱反正、或是锤死这个狡猾的犯人……

听过报告之后,白石也准备回公寓休息——虽然已经晚上十点,但白石并不准备在警署的休息室将就!

毕竟床太小也太破烂,白石不仅休息不好,而且很可能令那几张破宿舍床彻底“下岗”。

就在白石用反侦察的技巧,躲开两个在“埋伏”自己的记者时,忽然现,还有另一个不是记者的人,好像也在等着自己……

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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